团员证管理

发布时间:2012-12-07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访问次数:

一、工作程序:

1.适龄青年入团后,在入团仪式中颁发团员证。新生入校后到各学院办理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到校团委盖章后再将团员证发至学生手中;

2.除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外,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持团员证到学院分团委(团总支)申请注册,学院分团委(团总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审查学生是否有学籍,确认学籍后在团员证上加盖注册专用章予以注册;

3.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明报告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在确认无法找到时,本人提出申请,交学院;

4.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同意后,报校团委,校团委审批同意后,予以补办,并将补办的团员证发给学生本人。新生团员在团组织关系未转入前遗失团员证的一律回原单位进行补办;

5.学生因毕业(结业)、中途退学或转学等原因,在办理离校手续时,由学院办理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到校团委盖章后将团员组织关系转出。

二、相关记录:

1.团员证,由团员自行保管。

三、支持性文件:

1.《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