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费收缴

发布时间:2012-12-07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访问次数:

一、工作程序:

1.每年12月份,校团委下发年度团费收缴工作通知,部署团委收缴工作;

2.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安排专人负责收缴团费,按每人2.4元(每人每月0.2元,按12个月计算)标准收齐本学院团费后按规定日期汇入学校财物处提供的银行账户;

3.各学院团费收缴工作完成后,持汇款凭证到校团委换取收据;

4.全校团员所缴纳团费,由校团委统一管理、使用,用于团的活动和团员教育方面的必要开支,团费收入和支出记入团费收入支出明细,并附有原始凭证。

二、相关记录:

1.团费收入支出明细,由校团委统一管理。

三、支持性文件:

1. 共青团山东交通学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

2.《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