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程序:
1.活动申请
由申办部门将活动策划审核确定无误后,以书面形式递交主席团审核同意后,递交团委审核批准,经团委批准或改进后方可进行活动的开展(策划书内容包括:活动主题、负责人、时间、地点、活动人员、经费支出等详细内容)。
2.活动开展
(1)活动的前期宣传:宣传时活动的场地、时间需提前告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做好场地的申请;宣传时组织好相关人员,确保顺利进行,做好宣传现场的记录(照片等);根据宣传现场情况评估能否达到宣传效果。
(2)活动现场:组织人员必须将活动工作内容传达给相关工作人员,防止消息传达不及时对活动带来的影响;活动组织部门需提前一小时把活动现场准备工作做好;现场服务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者安排,不得随意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各部门活动实行部长责任制,在活动过程中,如出现因不负责任而造成的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直接追究部长的责任;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个环节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活动实行严格的签到制以及严格请假制度,迟到、早退、缺席按干部考核制度执行;
(3)活动结束:活动结束后需安排人员对活动现场进行清理,保持场地整洁。
3.活动总结。根据活动举行情况和后续影响,活动参与者每人交给活动负责人一份活动心得,组织者对活动进行总结,找出活动的不足处和闪光点,以书面形式交予主席团,最后将材料交给办公室备案。
4.备案记录。活动结束后,由活动组织者将活动策划、活动照片、活动总结一并交予办公室备案记录,形成完善的活动资料。
二、相关记录:
1.活动策划书。由学生会长期保存。
2.关于举办活动的通知。由学生会长期保存。
3.活动总结。由学生会长期保存。
4.活动考勤记录。由学生会保存一年。
三、支持性文件:
1.山东交通学院学生会活动管理制度
2.山东交通学院学生会活动安全制度
3.山东交通学院学生会活动考勤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