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作程序
1.申报基本条件
(1)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明确的专业范围和活动方针;
(2)有固定的社团名称和基本的组织机构;
(3)申报社团的主要成立者不得少于三人,主要成立者构成社团成立筹备组并专门负责申报事宜;
(4)申报社团的活动内容与发展方向不得与现有社团的重复或相互包含。
2.申报基本内容
(1)社团名称;
(2)社团成立的目的和意义;
(3)社团的章程;
(4)社团的定位和发展趋向;
(5)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基本情况;
(6)社团常规活动和特色活动计划;
(7)社团开展活动的主要场所;
(8)社团指导老师的情况。
3.组织申报。申报社团填写好《山东交通学院社团联合会社团注册表》,并将社团有关的性质、宗旨、制度等上报给社团联合会;
4.社团联合会初审。一般情况下,社团联合会需在一星期内答复社团成立筹备组,告知其社团的初审情况;对于不符合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或缺乏成立条件的申报材料,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将其退回,由社团主要成立者在两周内对材料进行修改后再审。修改不合格或拒不修改,则不批准该社团成立;
5.团委审批。在通过初审后,将申报材料递交校团委,由校团委完成终审,并签署意见;
6.宣传纳新。通过申报审批的学生社团于结果公布之日起,正式成为校级学生社团,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管理与监督;通过审批后可进行社团的宣传纳新、社团展示等活动。
二、相关记录
1.山东交通学院社团联合会社团注册表。由社团联合会长期存档。
2.社团的制度、宗旨、性质。由社团联合会长期存档。
三、支持性文件
1.山东交通学院校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