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术科技立项组织实施

发布时间:2012-12-07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访问次数:

一、工作程序:

1.每年3月份,符合条件的学生自由组成项目团队,要求申请者在1-2名具有中级职称及中级职称以上的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项目调研,确定题目和研究思路;

3.项目组成员填写《山东交通学院大学生学术科技项目立项申报表》;

4.学院汇总并签署意见;

5.报送校团委。提交的材料包括:纸质评审表一份;电子版一份(文档名称请用项目名称命名);学院项目汇总表;

6.专家组评审,提出立项意见;

7.每年5月份下达立项通知,项目组实施项目研究;

8.每年9月份团委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中期审核;

9.每年12月份组织项目结题申报。已完成的项目,请提交结题申报书、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项目成果,上报团委;

10.各学院在做好项目完成情况总结的基础上,督促各项目组整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经费票据上报团委;

11.校级评审工作将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各学院组织进行学院初评,并填写《山东交通学院大学生学术科技立项结题检查情况学院统计表》,学校专家评审将只对推荐的A类、B类进行评审。

12.次年4月份下发科技立项最终评审结果通报,发放获奖证书。

二、相关记录:

1.关于组织申报山东交通学院大学生学术科技项目的通知。由团委长期保存。

2.关于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学术科技项目立项的通知。由团委长期保存。

3.关于做好学生学术科技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由团委长期保存。

4.关于学生学术科技项目结题评审结果的通报。由团委长期保存。

5.山东交通学院大学生学术科技项目立项申报表。由团委长期保存。

6.《山东交通学院大学生学术科技项目结题申报表》,大学生学术科技项目结题报告,《结题检查情况学院统计表》,及相关获奖资料。由团委长期保存。

三、支持性文件:

1.关于加强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工作的意见

2.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学术科技活动立项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

3.山东交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