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程序:
1.每年5月份和11月份,由团支部委员会对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人选;
2.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对初步推荐人选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人选,形成推荐意见;
3.团支部组织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意见表》,报分团委(团总支)考察审核;(直属团支部直接报校团委考察审核。)
4. 分团委(团总支)审核同意并签署考察意见后,统一报校团委考察审批;
5.校团委审批同意后,由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直属团支部推荐的人选由校团委向相应党总支推荐。)
6.基层团总支书记、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表现特别突出的主要学生干部,可由校团委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其所在团总支的意见后,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7.团支部书记、团总支委员、系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可由团总支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报请校团委考察审批后,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二、相关记录:
1.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意见表,由校团委统一保管。
三、支持性文件:
1.共青团山东交通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