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团委大型校园文化活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4-06-25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访问次数:

为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持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运作,及时应对大型校园文化活动期间发生的各种有关安全、稳定事件,做到对事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控制局面、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本预案的目的

1.确保大型校园文化活动期间校园内不发生影响政治稳定的事端。

2.确保大型校园文化活动期间校园内不发生刑事治安案件。

3.确保大型校园文化活动期间校园内不发生重大火灾、交通事故及其他影响稳定的重大安全事故。

4.确保参加大型校园文化活动人员的安全。

二、本预案适用范围

活动开展期间,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应及时启动本预案:

1.活动场所建筑物(含临建)坍塌;

2.活动场所发生地震、火灾; 

3.现场秩序失控,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现场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5.其它影响安全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团委的统一领导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及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活动的策划、筹备、举办等各个环节。 

4.快速反应,从容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要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四、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校园集会的拥挤、踩踏事件发生,一旦发生各种集会的拥挤现象,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确保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 

五、前期工作

1.信息报告:大型校园文化活动中发生安全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团委领导汇报,并逐级报告上级各部门,报告人视事件发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活动的主办单位领导为本次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为本次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组织者不得离开活动现场,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安全事件发生后,主办方、承办方以及在场的有关部门、人员,在上报的同时,要及时、有效、果断的开展工作,控制事态、减少损失。

3.应急响应: 团委接报后,有关领导视情况及时启动本预案。

六、应急预案及措施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立即报告校团委、保卫处。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现场工作人员应迅速疏散活动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并向校医院报告。

3.立即报告校团委。

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

(三)拥挤踩踏应急预案

1.活动进行前制定合理的活动流程及步骤,进行活动地点比较,选取最为安全的场所进行活动。

2.如发生踩踏事故,第一时间保证活动地点的秩序恢复正常,确定有无人员受伤。

3.如发现有人员受伤,及时通知校医院或拨打120,并派人护送伤员前去进行治疗。

4.维持场所秩序,直至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四)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社员及活动人员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团委办公室报告。

3.妥善处理事故。